多选题 郑祥峰与王跃山口头约定,王跃山租用郑祥峰的房屋1年。在王跃山租用房屋期间,因需要到外地学习3个月,希望将该房屋转租给他人。在征得郑祥峰的同意后,王跃山将房屋转租给万维一。万维一居住期间,不慎摔碎屋内一花瓶(郑祥峰所有),价值200元。郑祥峰致电王跃山,要求王跃山赔偿。王跃山不服,称转租的时候已经通知郑祥峰,因此直当由万维一赔偿,他拒绝赔偿。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224条第1款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AD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215条的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应当订立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为不定期租赁;题中双方口头约定租赁事宜,为不定期租赁。B项正确。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故C项错误,应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