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与贫困山区 10 岁的儿童乙订立合同,资助乙学费,直至大学毕业。甲公司资助乙 5 万元后,乙上高中,成绩不好,考大学基本无望,甲公司表示不再赠与。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赠与合同的撤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益的合同是有效的,A 选项错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选项 B 正确、C 错误。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但已经履行的部分不得要求返还,D 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