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某公路工程项目参照FIDIC合同条件模式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该施工合同约定,某清单细目结算工程量高于合同清单细目工程量的25%时,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单价调减:某清单细目结算工程量低于合同清单细目工程量的75%时,该清单细目单价调增,具体调整由承包人与监理人、业主商定。 该工程中某钢筋混凝土清单细目,单价1000元/m3,合同清单数量8300 m3。由于工程变更,结算工程量为12500 m3,因此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了书面的调整通知。 问题: 通过承包人、监理人和业主商定,超出部分的钢筋混凝土单价为900元/m3,请问业主付给承包人总计多少元?

  • 1、
【正确答案】 1、

(1)工程量的变化: 增加的工程量:12500-8300=4200(m3), 工程量变化比例:420÷8300=50.6%。 (2)费用计算: 8300×(1+0.25)×1000+[12500-8300×(1+0.25)]×900=12287500(元)。 增加的工程量已超过原工程量的25%,25%以内的钢筋混凝土按原合同单价计算,25%以外的钢筋混凝土按新单价计算。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