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6岁的甲与13岁的乙是好朋友,均为中学生。某日二人在住宅小区中玩耍,一辆某快餐店的送餐车前来小区送餐停放在路边。甲对乙说:“我最讨厌这家快餐店了,上次去吃快餐,钱没带够被老板骂了一顿,你悄悄去把车上的广告画弄脏,给我出出气。”乙遂找来一块废金属片在车厢上乱刻一气。这时,快餐店送货员正好送货出来碰见,大声制止,乙慌忙逃跑,不小心撞上修电视机回来的丙,将丙的电视撞翻在地。车身被划坏造成损失3000元,丙的电视被撞坏造成损失1000元。请问:
多选题 对于快餐店遭受的损失,责任由谁承担?
  • A.由乙的监护人承担
  • B.由甲自行承担
  • C.由乙的监护人与甲承担
  • D.由甲的监护人与乙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中,甲和乙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们均具有侵权行为的认识能力,他们存在侵权的共同故意,他们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故应由他们的监护人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故本题答案为D。
多选题 对于丙的损失,责任由谁承担?
  • A.由乙的监护人承担
  • B.由甲自行承担
  • C.由乙的监护人与甲共同承担
  • D.由甲的监护人与乙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对于丙的损失,甲不存在过错,该损失是由于乙的行为造成的,故应由乙的监护人对该损失承担责任。故本题答案为A。
多选题 王某于某日清晨使用月票在市公园内露天舞池旁学习跳舞时,突然被旁边一棵树上坠落的枯枝砸在后头颈上,随即被他人送到医院诊治。诊断结论为颈椎髓震荡,颈椎过伸性损伤。王某为此花费医药费若干。因损害赔偿与公园发生纠纷,王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所受损害应由公园承担赔偿责任
  • B.王某所受损害与公园无关,应由其自担
  • C.王某所受损害应主要由公园承担,王某承担部分责任
  • D.王某所受损害应主要由其自担,公园承担部分责任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树木掉落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树木掉落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由树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负过错推定责任。公园对买了门票进入公园的游客有保护其人身安全的义务,公园应定期修剪树枝,以免枯枝掉落伤人。本案中,枯枝掉落伤人表明公园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对王某受损害存在过错。因此,应承担侵权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多选题 张某开一家小商店,某日,张某因急事需要离开,遂叫来店看望自己的好友王某代为看店。恰好赵某到商店购物,王某将店里挂着的一套西服卖给了赵某。不料,该西服是张某的弟弟准备结婚用的,张某赶紧找到赵某,要求退衣还款,赵某不同意,为此引发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的行为是无权代理,买卖行为无效
  • B.王某的行为是表见代理,买卖行为有效
  • C.西服买卖显失公平,赵某应该退衣还款
  • D.西服买卖乘人之危,赵某应该退衣还款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特定关系中表见代理的认定及法律后果问题。因特殊关系的存在,使他人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的,构成表见代理。本题中,张某仅委托王某照看商店,并未授权王某出售西服,但王某以商店营业员的身份与赵某签订合同,赵某有理由相信王某有代理权。根据《合同法》第49条规定,王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其与赵某所签订合同为有效合同。本题正确答案为B。
多选题 在下列立法表述中,哪些属于除斥期间的规定?
  • A.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 B.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 C.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 D.租赁期间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对豫斥期间的理解问题。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预定期间届满,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该权利消灭。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和物权,对请求权不适用。本题BC选项属于除斥期间无疑;A选项属于法律规定的期间,不是除斥期间;D选项亦为法律规定的期间,不属于除斥期间。故本题答案为BC。
多选题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票据行为是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 B.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 C.显失公平不发生在无偿民事法律行为中
  • D.民间借贷合同行为是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的理解问题。票据行为属于要式法律行为;不安抗辩权仅适用于双务合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不属于诺成性合同;显失公平只发生在有偿民事法律行为中,不发生在无偿民事法律行为中。故本题答案为C。
多选题 甲村公民孙某将其户口从甲村迁出,欲落到乙村,还未落到乙村,经朋友劝说,往深圳打工。深圳打工十个月,因工地上出现事故受伤,被送往北京某大医院治疗已达1年零4个月。依法孙某应以何处为住所?
  • A.甲村
  • B.乙村
  • C.深圳
  • D.北京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自然人的住所问题。依据上述法条规定,本题正确选项为A。
多选题 某手机厂为纪念2008年北京奥运会特制纪念手机2008个,每个售价2万元。其广告宣传:限量发行,纪念手机上镶有进口钻石。后经证实,进口钻石为进口人造钻石,每粒价格为1元,手机成本约 1000元。为此,购买者与该手机厂发生纠纷。该纠纷应如何处理?
  • A.按无效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
  • B.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
  • C.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重大误解
  • D.按有效合同处理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受欺诈所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手机厂将人造钻石谎称为钻石进行销售,构成《民通意见》第68条的欺诈行为。根据《合同法》第 54条规定,因欺诈而签订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受害人有权申请撤销该合同。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多选题 某大学对严重违反校纪、非法同居的大学生甲、乙予以勒令退学处分,并将处分决定以内部文件形式传达到校属有关部门。师生们对此议论纷纷。对该大学行为应如何定性?
  • A.侵犯甲乙的隐私权
  • B.侵犯甲乙的名誉权
  • C.侵犯甲乙的受教育权
  • D.是行使教育管理权的正当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隐私权的保护和公共权力行使的平衡问题。隐私权属于私权,隐私权的保护经常与审判权、检察权、行政处罚权、言论自由权、监督权等公共权力的行使发生冲突,对此,如属正确行使公共权力而公开他人隐私的,不为侵犯他人隐私权。本题中,某大学对违纪学生甲、乙作出处分决定,并将该处分决定传达到校属有关部门,是行使教育管理权的正当行为,不为侵权行为。故D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
多选题 高甲、高乙、高丙系同胞兄弟,高甲与高乙均系某船务局员工,高丙系中学教师。高甲一直未婚, 2004年,因精神分裂而生活难以自理,船务局口头通知高乙作为高甲的监护人。后因高乙搬家,离高甲住所比较远,照顾不太方便,高丙遂提出变更监护人,由其照顾高甲。高乙不同意,为此引起纠纷。高丙诉至法院。在法院作出判决前,高甲将邻居家赵丁的孩子打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经查,高甲每月生活费仅500元,无力支付该医药费。该损失的承担人是:
  • A.高乙
  • B.高乙和高丙
  • C.高丙
  • D.赵丁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指定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17条第2款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根据《民通意见》第17条规定:“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本题中,高甲属于精神病人,其所在单位某船务局口头通知高乙作为其监护人,指定成立,高乙为高甲的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第 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本题中,高甲无力承担该赔偿责任,故应由高乙负赔偿责任。本题答案为A。
多选题 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所遗留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妻王某分得房屋2间,其父母分得养鸡场一个。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即改嫁他人,并搬出刘某所留房屋。该房屋一直出租给张某居住。不料,刘某于数年后返回家乡,并对财产返还与王某等人发生纠纷。经查,在刘某被宣告死亡期间,王某所得租金为2万元;刘某父母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为1万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王某应返还2万元房屋租金给刘某
  • B.王某只需返还房屋给刘某,无需返还房屋租金
  • C.刘某父母应返还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1万元
  • D.刘某父母只需返还养鸡场,无需返还所得,收入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自然人宣告死亡被撤销后的财产返还问题。刘某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依据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人应将所取得的财产返还。返还包括原物和孳息,房屋租金属于房屋的孳息,故应予以返还,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养鸡场的所得属于劳动所得,应归刘某父母所有,故刘某父母只应返还养鸡场,而不应返还收益,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应选AD。
多选题 钱财为新世纪化肥厂的采购员,其受该化肥厂的委托持空白合同书和空白支票前往河边编织袋厂采购50万条编织袋。钱财发现该编织袋厂的编织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编织袋厂亦观察到钱财不想购买该厂的编织袋,但又不愿意放弃这一大单生意,于是,对钱财许以高额回扣,每条编织袋回扣高达40%。钱财心中一想,这单买卖自己能挣25万元,便与河边编织袋厂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款项。河边编织袋厂按合同约定将编织袋送往新世纪化肥厂。新世纪化肥厂验货时发现编织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便拒绝收货,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新世纪化肥厂提出的下列请求,依法应予以支持的是:
  • A.主张撤销合同
  • B.主张解除合同
  • C.主张合同无效
  • D.主张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的无效问题。钱财与河边编织袋厂恶意串通,损害新世纪化肥厂的利益,因此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无论是撤销合同还是解除合同,以及违约责任,均是以合同有效为前提的,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多选题 甲乙丙(均系未成年人)某日一起到所住楼房的15层电梯间的走廊里玩耍。玩耍过程中,三人拿了走廊中的三个啤酒瓶,一起从电梯间破损的窗户往下扔。住在底层的丁恰好怀抱2岁的儿子戊走出楼房。其中一个酒瓶正砸在戊的头上,致使其当场昏迷。丁立即将其送至医院,但抢救无效,于第三日死亡。因无法认定是谁造成损害,故就损害赔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戊之死亡的责任应由甲乙丙三人的监护人负连带责任
  • B.戊住院期间支付的费用应当予以赔偿
  • C.戊死亡的丧葬费用不应赔偿
  • D.丁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共同危险行为的认定和致人死亡的损害赔偿问题。由于甲乙丙三人均实施了危险行为,即从楼上往楼下扔啤酒瓶,但又不能证明是谁的啤酒瓶导致戊的死亡,故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负连带责任。由于甲乙丙均系未成年人,故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A选项正确。致人死亡的损害赔偿中,受害人死亡之前住院花费的医疗费以及护理费、营养费等均应赔偿。故B选项正确。致人死亡的,应支付丧葬费用,故C选项错误。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D选项正确。故本题应选ABD。
多选题 某记者甲在拍摄街景时偶遇几位摩登女郎路过,迅速按下快门。该照片作为其采写的新闻报道《都市新貌》的配图在报纸上发表。下列何种说法正确?
  • A.甲未经女郎同意,擅自拍摄其照片,侵犯了她们的肖像权
  • B.甲擅自拍摄照片的行为不构成侵犯肖像权,但在报纸上发表这些照片,侵犯了她们的肖像权
  • C.甲虽未经女郎同意,但所拍摄照片未丑化女郎,故不为侵权
  • D.甲虽未经女郎同意,但其所拍摄照片是在新闻报道中使用,属于合理使用,不为侵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肖像权的合理使用问题。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为合理使用,不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故本题D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
多选题 周某和吴某于1990年结婚后,生育一个儿子周甲。1994年,夫妻因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周甲随母吴某共同生活。周某离婚后未再婚。吴某与王某再婚后,与周甲一起生活。期间,吴某对周甲的活动控制很严,外出(包括上学和放学)均进行护送和接送,严禁周某接近周甲。由于周某看望周甲遭到吴某的阻止,双方发生纠纷。对本案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周某因离婚而丧失了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
  • B.周某并不因离婚而丧失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但因周甲与吴某共同生活,吴某有权拒绝周某对周甲的探望
  • C.周某并不因离婚而丧失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吴某也无权拒绝周某对周甲的探望
  • D.周某是否丧失监护人资格以及是否有权探望周甲,取决于周甲是否同意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父母对子女的监护以及探望权问题。依《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担任其监护人。依《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题中,周某并未丧失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离婚不是理由。周甲作为未成年人,不具有同意的意思能力。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多选题 刘某从甲家具公司购买发票上称为橡木的沙发一组。一年半后,经友人告知,该沙发其实为橡胶木,一字之差,价钱相差甚远,经鉴定,果然如此。刘某遂要求甲家具公司退货赔款。对此,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本案中,甲家具公司实施了欺诈行为
  • B.本案中,刘某与甲家具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 C.本案中,刘某请求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已过,刘某只能主张违约责任
  • D.本案中,刘某有权主张甲家具公司退一赔一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的相关问题。依《民通意见》第68条规定,本题A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依《合同法》第54条规定,B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依《合同法》第55条规定,C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D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多选题 王某因装修房屋与用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工程造价为5万元,包括室内装修、墙面粉刷、洁具、灯具安装等内容。王某交付工程款,甲公司出具了发票。甲公司派业务员李某和张某具体负责王某家的装修工程。王某后又与李某、张某达成协议,为其安装中央空调(未包括在王某与甲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之中),工程款为7万元。该款由李某、张某出具收条,款项未人公司账户。工程竣工后,甲公司为造价5万元的工程部分出具保修单。因王某家中央空调出现质量问题,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为此引起纠纷。对该中央空调装修部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 B.甲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 C.甲公司应与王某分担责任
  • D.甲公司应与李某、张某对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表见代理问题。根据《合同法》第49条规定可知,甲公司虽然派李某和张某具体负责王某家的装修工程,但在王某安装中央空调上,甲公司既没有将该内容订入装修合同,也没有对该部分工程款出具发票和工程保修单,王某没有理由相信该部分工程已经由李某和张某代理公司作出决定,从而公司应当对该部分工程负责,即李某和张某的行为并未构成表见代理,甲公司不应对该工程负责。故本题答案为A。
多选题 胡某有二层楼房一幢,二层于1993年租予内侄子李某夫妇居住。1995年,胡某考虑到自己年老多病,身边又没有其他亲人,遂与李某签合同约定,以李某对其生前悉心照料,死后料理好后事为条件,胡某将在房产证书上把李某列为共有人。1995年年底,胡某到房产部门更改登记,将李某列在了共有人一栏,房产部门据此重新更换了房产证。但是自李某夫妇被列为共有人之后,对胡某的态度越来越差,开始经常与胡某争吵,1997年10月的一天,李某甚至将胡某赶出家门。胡某为此极度痛苦,后悔万分。后在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消李某的楼房共有人的资格。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胡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B.胡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 C.胡某有权主张取消李某楼房共有人资格
  • D.胡某无权主张取消李某楼房共有人资格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问题。本案中,胡某与李某间所签的合同是遗赠扶养协议,该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它以扶养人先履行对遗赠人的生养死葬义务为条件,然后遗赠人的转移财产的法律行为才生效。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本案中,胡某与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胡某将李某列为楼房共有人的目的即是为了让李某对其生前悉心照料,死后料理后事,只有李某履行了这一义务,胡某才愿意将李某列为共有人。而李某却没有依约对胡某悉心照料,已经违反协议,胡某当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即不再将李某列为共有人。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
多选题 甲被车撞伤,昏迷路旁,肇事车主驾车逃逸。乙路过此地,打了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支出医疗费若干元。在救助过程中,乙的名贵衣服被血渍染脏,已不能使用。则乙可以向甲主张哪些权利?
  • A.出租车费用返还请求权
  • B.医疗费返还请求权
  • C.衣服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 D.报酬请求权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中,甲的行为为无因管理行为,作为无因管理之债的管理人,对垫付费用和遭受损失均享有请求权,但不享有报酬请求权。故AB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BC。
多选题 甲因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连续三次均差一分而落榜,愤而弃其书于垃圾堆。清洁工人乙于清洁垃圾时发现该套书,喜拾之给其儿子丙学习之用。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所为意思表示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 B.甲所为意思表示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 C.甲所为意思表示于完成时发生效力
  • D.甲所为意思表示于乙拾到时发生效力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意思表示的分类问题。意思表示区分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是指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发生效力;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是指意思表示完成时即发生效力。抛弃的意思表示系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于意思表示完成时即发生效力。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C。
多选题 王某19岁,为某大学学生,无经济来源。一日在某餐厅进餐时与店主李某发生争执,将餐厅的玻璃门打坏。此损失应由谁进行赔偿?
  • A.王某父母进行赔偿
  • B.王某与李某各自承担一半损失
  • C.王某与其父母各自承担一半赔偿责任
  • D.王某父母对餐厅的损失进行垫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不具有经济能力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对此,应由不具有经济能力的侵权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但其父母具有先行垫付的义务。故D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
多选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行为的是:
  • A.甲有朋自远方来,甲不在,乙代为招待的行为
  • B.甲为一香客,甲赴寺庙进香的行为
  • C.甲殴打乙致伤的行为
  • D.甲赠与乙1万元的行为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问题。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民事效果的行为,须具备三要素:(1)其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2)依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3)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要件。乙代甲招待朋友的行为,因其不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故不为民事行为;甲进香亦不产生民事法律后果,不为民事行为;甲殴打乙致伤,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故不为民事行为,而为事实行为;甲赠与乙1万元,发生民事法律效果,故为民事行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多选题 有关显失公平的法律适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显失公平只适用于有偿财产行为
  • B.显失公平适用于政府定价的财产行为
  • C.显失公平以合同订立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 D.显失公平以合同履行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显失公平的法律适用。显失公平只适用于有偿财产行为,无偿财产行为、身份行为均不适用显失公平,故A选项正确。对于政府定价的财产行为,不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显失公平只适用于的市场价格的财产行为,故B选项错误。是否显失公平以合同订立时的市场价格为准,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C。
多选题 下列民事行为中,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 A.12周岁的张某与他人订立的购买一台价值 2000元随身听的合同
  • B.刘某以在王某的家里放炸药为要挟,迫使王某同意订立为其提供低价运输服务的合同
  • C.甲国有企业与乙外企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由于甲企业董事长收受1000万元回扣,价值 8000万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5000万元转让给乙企业
  • D.赌博合同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问题。本题A选项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B选项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D选项均属无效民事行为,C选项因损害国家利益而无效,D选项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故本题答案为CD。
多选题 张某在县城内主要交通路段经营一家洗车场 (系个体户),平时,洗车用水就直接排放到路面上。某日,因为刚刚下过小雪,路面污水结冰。骑车人李某在通过该路面时摔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经查,该路面应由该县市政管理处负责管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应自担其责
  • B.李某所受损害应由张某承担
  • C.李某所受损害应由张某和市政管理处负连带责任
  • D.李某所受损害应由张某和市政管理处负按份责任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多因一果的侵权行为问题。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规定可知,本题中,张某的洗车场直接将洗车用水排放到路面并结冰是李某所受损害的主要原因,对此,张某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同时,县市政管理处疏于对县城主要交通路段路面管理,也是李某受害的原因之一,县市政管理处对此也应负过错责任。但张某的洗车场和县市政管理处并不存在侵权的意思联络,各自的行为也不是直接结合导致李某受损,故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只对各自的过错负按份责任。故本题应选D。
多选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合理使用肖像权的是:
  • A.新闻报道中合理使用领导人的肖像
  • B.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分子在报刊上使用犯罪分子的肖像
  • C.为宣传植树活动使用植树者的肖像
  • D.寻人启事上使用失踪者的肖像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对肖像权的合理使用问题。题中四个选项均属合理使用。故本题答案为ABCD。
多选题 村民甲雇车将购买的一批化肥运回村里,在卸化肥时,乙恰好路过,见状,遂对甲说:“我来帮你吧。”甲说:“不用了,我自己就行。”乙还是帮甲从车上将化肥背下。不料,乙不小心将腰扭伤,花去医疗费1万元。乙要求甲赔偿,甲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甲应赔偿乙的损失,因乙为无因管理
  • B.甲可在受益范围内给乙适当补偿
  • C.甲不应赔偿乙的损失,因乙系自愿行为
  • D.因双方都无过错,应按公平原则处理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无偿帮工人受损失的,被帮工人的责任问题。依《人身损害解释》第14条第1款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故本题B选项表述正确,应选ACD。
多选题 下列为法人的是:
  • A.某大学法律系
  • B.某机关财务科
  • C.某公司市场部
  • D.某有限责任公司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对法人概念的理解问题。法人是指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具有组织的独立性、财产的独立性和责任承担的独立性。依此,某大学法律系、某机关财务科、某公司市场部均不具有独立性特征,不为法人。某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性特征,为法人。应予以注意的是,分公司、分厂、分行不为法人。故本题答案为D。
多选题 A市甲饮料厂以生产的“山泉”矿泉水著称,多年来一直销路不错,产品占领本省相当部分市场。 1989年,该厂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山泉”商标,并取得了“山泉”商标的专用权。由于本市还有“野泉”、“灵泉”等矿泉水生产厂家,竞争十分激烈。某饮料厂为获得竞争优势,一直给予其业务员以较高的权利,内部规定签订标的价格为5万元以下的合同无须申报批准。2000年,业务员张某持全权委托书与外地乙商场签订了50万元的“山泉”矿泉水买卖合同,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A.该买卖合同中,价格超过5万元部分为无权代理,应取得甲饮料厂的同意方为有效
  • B.该代理行为为有权代理,买卖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 C.乙商场在该合同中有权催告甲饮料厂在一定期限之内认可合同,也可以单方面撤销该合同
  • D.甲饮料厂有权对该合同作出追认,但要在乙商场撤销该合同之前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企业的内部规定与全权委托书的效力冲突问题。本题中,业务员张某持全权委托书与外地乙商场签订50万元的合同,该合同虽然与甲饮料厂的内部规定相冲突,但该内部规定对外不具有效力,因此,业务员张某的代理的行为为有权代理行为,该合同为有效合同,而不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故本题答案为ACD。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违反民法自愿原则的有:
  • A.赵某在服装市场上询问一件衣服的价格之后,摊主强要其购买的行为
  • B.钱某与孙某自愿达成的移转抵押财产占有的抵押合同不能产生抵押权设定的法律效果
  • C.李某申请安装电话被要求在一份已经拟好的格式合同上签字
  • D.周某(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花10元钱从小贩吴某的手中购得红塔山香烟一条,经查,该烟为假烟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A选项违反了自愿原则。本题 B选项未违反自愿原则,只是当事人达成的移转抵押财产占有的合意不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问题,因其与物权法定内容不符。本题C选项属格式合同问题,不存在违背自愿原则的问题。本题D选项是知假买假的问题,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但该行为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多选题 市民甲因工作繁忙,为收拾家务,特雇用钟点工乙,每天定点上门收拾屋子。一日,在乙擦甲家之窗户玻璃时,被楼上住户丙家窗台上不慎掉下的花盆砸伤。为此,花去医药费5000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乙有权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 B.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 C.乙有权请求甲和丙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 D.乙请求甲承担责任,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遭受损害的赔偿问题。甲乙系雇佣关系,不为《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故D选项错误。依《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1条规定,AB选项正确。甲、丙之间的关系系不真正连带的侵权赔偿责任,即任何一人承担责任后,全体债务归于消灭。连带责任实行法定主义,不真正连带责任并非连带责任,故C选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B。
多选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丁、戊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己、庚的债务,该协议经过了丁、戊、己、庚的同意。后因丙公司无力承担己、庚的债务,己、庚公司向乙公司请求偿还债务而发生纠纷。现问乙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债务承担协议效力如何?
  • A.该协议无效
  • B.该协议有效
  • C.该协议可撤销
  • D.该协议效力,未定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法人分立后的债务承担问题。在法人分立后的债务承担问题上,债权人与债务人有协议的,依照该协议;没有协议的,应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达成了协议,且该协议经过债权人同意,对债权人具有效力。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多选题 郑某的丈夫张某在劳动过程中听到有人求救,即前往出事地点,将落入水中的王某的小孩救出,张某自己却溺水身亡。由于王某对此未作任何表示,郑某诉至法院,请求王某承担安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并要求王某赔礼道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王某应在受益范围内承担补偿责任
  • B.郑某无权请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
  • C.郑某有权请求王某赔偿精神损害
  • D.郑某请求王某赔礼道歉应予支持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无侵权人的见义勇为补偿问题。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5条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张某对王某的小孩予以施救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的行为,其溺水身亡并非某个侵权人侵权行为所致,属于无侵权人的见义勇为行为。对此,受益人应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故A选项正确。作为受益人,王某的小孩并非侵权人,故郑某无权请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B选项正确。根据《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之规定,精神损害得到赔偿的前提,是精神损害的结果是非法侵害造成的。本题中的受益人不是侵权人,故郑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C选项错误。对于获救方是否应向施救方表示感谢属于道德范畴,非法律所能够强制,故D选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B。
多选题 张家为其孙子张明的出生日期犯愁。由于是超生,张明出生时没敢报户口。其母记得是8月27日傍晚出生,邻居家李婆婆说记得清清楚楚是8月 28日那天下午,当时一声雷响,乡医疗所传来孩子响亮的哭声,而乡医疗所的接生记录簿上却记载着孩子出生于8月29日,乡医疗所的出生证上记载的是 8月30日。依法张明的出生日期应为:
  • A.8月27日
  • B.8月28日
  • C.8月29日
  • D.8月30日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主要是考查对《民通意见》第1条的理解问题,《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该条只是规定了以什么时间为出生时间的标准问题,而没有规定在什么时间都有的情况下,出生时间的认定问题,这就涉及各种标准的效力问题。本题中,因未申报户口,应以出生证的证明效力最高。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多选题 甲于5月10日同乙签订保管合同。5月12日甲将货物交给乙保管。5月14日,该货物被盗。5月25日,甲提货时得知货物被盗。甲请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应于次年何时届满?
  • A.5月10日
  • B.5月12日
  • C.5月14日
  • D.5月25日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时效期间问题。依《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该时效期间为1年。该1年应从甲得知财物被丢失之日起计算,故应为次年的5月25日时效期间届满。故本题答案为D。
多选题 甲以正常速度驾驶汽车(已投保)途中,突遇行人乙在非人行道处横穿公路,甲未刹车将乙撞飞,致乙受重伤。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对乙支付保险金后,乙尚有一部分损害未获赔偿。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由乙自担部分损害
  • B.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C.乙有权主张甲赔偿其精神损害
  • D.乙无权主张甲赔偿其精神损害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机动车致人损害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本题中,虽然行人存在违章,但甲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应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对于侵害身体权、健康权的,受害人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C。
多选题 甲、乙为同胞兄弟,父母双亡。乙为未成年人,甲在县城工作。他们有一叔丙,住在乡下。甲、丙均不愿为乙的监护人。乙的监护人为:
  • A.甲
  • B.丙
  • C.甲和丙
  • D.甲或丙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中涉及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问题。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具有法定监护义务,而叔叔不具有法定监护义务。故在兄甲、叔丙均不愿担任监护人的情况下,兄甲应为监护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多选题 下列期限中为不确定终止期限的是:
  • A.合同在3个月后失效
  • B.房屋于10月1日完工后半个月内交付
  • C.船舶到港后合同有效
  • D.农历立春日后10天内交货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不确定期限的理解问题。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据其期限特征可分为确定期限和不确定期限,所谓不确定期限是指期限事实的发生虽已确定,但其发生时期不确定。本题中,船舶到港后合同有效为不确定期限。船舶到港是肯定的,但船舶何时到港是不确定的。其他选项中所附的期限均为确定期限。故本题答案为C。
多选题 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02年2月2日。借款到期后,甲未还钱。2003年3月3日,甲将此债务转让给丙承担,乙表示同意。但丙也未还款。2004年4月4日,乙向丙主张债权未得而诉至法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对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丙可主张此抗辩
  • B.乙对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但丙无权主张此抗辩
  • C.乙对甲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丙无权主张此抗辩
  • D.乙对甲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但乙对丙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本题中,乙对甲的债权于2002年2月2日到期后,甲未履行债务,便开始计算乙之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2003年3月 3日,甲将债务转让给丙承担,系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的行为,故乙之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断,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乙对甲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至2005年3月3日。债务承担经债权人同意后发生效力,乙对丙享有债权请求权,该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即为2003年3月3日至2005年3月3日,现乙于 2004年4月4日起诉,其对丙的诉讼时效期间未过。故本题答案为C。
多选题 甲于1997年6月5日向乙借款1万元,于同年7月5日向丙借款1万元。现甲只有1万元的财产,应如何偿还乙丙之债权?
  • A.该1万元应还乙,因为先借先还
  • B.该1万元应还丙,因为后借先还
  • C.该1万元应平均还乙丙,因为债权具有平等性
  • D.该1万元如何分配,需由乙丙抓阄决定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债权的平等性问题。依我国法律,既不实行先借先还,也不实行后借先还,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多选题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侵权之诉中,被告可以用下列哪些事由进行抗辩?
  • A.不可抗力
  • B.意外事件
  • C.受害人故意
  • D.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解析] 抗辩事由包括正当理由和外来原因。其中正当理由包括依法执行职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受害人的同意;外来原因包括受害人的故意,第三人的过错和不可抗力。故本题ABCD选项均正确。
多选题 关于债权和请求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债权和请求权有一定区别
  • B.债权的请求权消失,债权仍可能存在
  • C.债权和请求权一般不可分离
  • D.债权和请求权其实就是一回事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对债的概念的理解问题。债权为请求权之一种,请求权除债权以外,还包括物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身份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债权的请求权消灭,但债权仍可作为自然债权存在,债权和请求权一般不得分离,但存在债的转移和债务承担问题。故本题答案为ABC。
多选题 甲委托乙将一批香烟运往A市,途中乙患急症入院抢救,乙将香烟托付给司机丙运输,并请护士打电话将情况告知甲。甲当即表示丙不可靠,不能将货物(香烟)托付给丙。但此时丙已开车上路。结果途中遇雨,部分香烟被淋湿报废,乙对此:
  • A.应负赔偿责任,因为甲将香烟托付给他
  • B.应和丙共同承担责任
  • C.对损失没有责任,因为情况紧急,为保护甲的利益
  • D.应和甲共同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转代理中的责任承担问题。在转代理关系中,原代理人负选任义务和指示义务,如果原代理人尽到了选任义务和指示义务,则原代理人对被代理人不承担责任。如果原代理人未尽到选任义务和指示义务,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则应对被代理人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如果再代理人也存在过错的,则原代理人与再代理人一起对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本题中,乙因自己生病,为了甲的利益将甲委托事项转托于丙,符合转代理的规定,转代理关系成立。在该转代理关系中,乙不存在选任和指示上的过错,同时,丙对损失的造成也不存在过错,故该损失应由被代理人甲承担。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多选题 甲公司为张某家装修新房,派丙、丁两人具体施工。房子装修好了之后,丙踩在丁的肩上安装灯泡,丙对丁说:“准备好了,你转圈吧。”丁不明所以。丙说:“笨!灯泡是螺旋口的,你不转圈,我怎么能拧上呢?”丁大笑,丙跌落受伤,花去医药费500元。对此损害,应如何承担?
  • A.由张某承担
  • B.由丁承担
  • C.由甲公司承担
  • D.由丙和丁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法人责任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丙、丁为甲公司工作人员,其在从事公司交办的工作过程中遭受损害,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故C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