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关于我国古代的亲属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亲属制度是形成宗法等级制定的重要因素
B.亲属分为宗亲、外亲和妻亲三大类
C.亲属制度以个人为本位
D.宗族是指父之党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所谓宗法制度,是指原始社会中的父系氏族制在阶级社会中的转化形态。当时的宗族组织和政治组织是强固地结合在一起的。宗法制度本身就是借助血缘纽带建立起来的。因此,在古代,婚姻家庭制度就是宗法制度的组成部分,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就是宗法系统中的最基本组织。影响宗法等级制定的重要因素即为亲属制度,因此选项A正确。
我国古代社会按照宗法制度的要求,一直将亲属分为宗亲、外亲和妻亲三类。宗亲是指出自同一祖先的父系男性血亲及其配偶。宗亲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出自同一祖先的父系男性血亲,如父、祖父、伯叔、兄弟、子、孙等。这类亲属同姓同宗,因此又称本宗。二是出自同一祖先的父系男性血亲的配偶,如母、祖母、妻、伯母、儿媳等。这些女性虽然属于外姓,但由于其与本宗男性结婚而加入了夫家,因此又称之为来归之妇。这些女性既然是基于婚姻而加入夫家,因婚姻终止而失去宗亲身份自然属于应有之义。三是出自同一祖先,未结婚的父系女性血亲,如未嫁之女、姊妹、姑、侄女等。这些女性尚未出嫁并加入其夫之宗族,因而又称在室女。这些亲属一旦出嫁,就脱离娘家的宗族而加入夫家的宗族。如果婚姻关系终止复归娘家,则复为其父亲宗族的成员。外亲是指与女性血统联系的亲属,这部分亲属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以母亲血缘所联系的亲属,如外祖父母、舅、姨、舅表兄妹、姨表兄妹等;二是出自同一祖先已结婚的父系女性血亲及其所生的后代,如女婿、外孙子女、姊妹夫、外甥子女、姑父、姑表兄弟姐妹等。妻亲,是指妻子娘家的亲属,如岳父母、妻之兄弟姐妹、妻之叔伯等。因此,选项B、D正确。
人类学的研究表明,古代社会在礼制和律例并不像现在这样是建立于个人与个人得以区分的基础上的,而是立足于家族与家族甚至氏族与氏族区分的基础上的。在古代,个人的利益需求在法律上得不到彰显,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靠身份等级来维系的。因此,古代亲属制度并非是以个人为本位的,而是以家族为本位的。因此,选项C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