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如果甲的儿子今年考上大学,乙便赠与甲2万元。同时又约定,如果乙今年的庄稼收成不好,则不必赠与。合同订立后,甲的儿子考上了大学,但由于天旱,乙的庄稼颗粒无收。甲要求乙履行赠与义务,但乙拒绝。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
   B.合同为附期限的合同
   C.乙可以拒绝,其得行使约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从而不必赠与2万元
   D.乙可以拒绝,其得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从而不必赠与2万元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在合同订立时,甲的儿子能否考上大学尚不确定,因此,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乙得解除合同的情形,即乙今年的庄稼收成不好。结果乙的庄稼颗粒无收,解除合同的情形成就,乙可以行使约定解除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