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重法地”之制始于( )。
宋哲宗
宋仁宗
宋太宗
宋高宗
仁宗中期以后,土地的大量兼并和频繁的对外战争,日益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出现了“天下盗贼纵横”的严重形势。为了镇压盗贼,宋仁宗嘉祐年间,统治者首先出于京畿地区安全的考虑,将京城开封等地划分为“重法地”,规定在“重法地”内犯罪的,加重处罚,借以强化京畿地区的治安。可见。宋朝“重法地”之制始于宋仁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