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关于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程序,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但对所作判决,当事人不能再提出上诉
  • B.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是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
  • C.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 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的是民事诉讼中的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适用原来的程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是一审作出的,就按照一审程序审理,当事人可以上诉,原先是二审,则按照二审程序处理,当事人不能上诉,A错误,B正确。再审案件自然不能由原先的审判人员审理,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C正确。决定对案件进行再审,是因为原判决很可能存在错误,再审结果很可能对原判决进行改判。如果继续执行原判决,对再审申请人的利益可能造成损害,并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不过,按照新的民事诉讼法,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也就是说,对一些特殊的案件,即使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也可以不中止原判决的执行。D选项有不严密之嫌,但该选项应该针对的是普通情形,这里姑且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