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委托乙就一项技术进行改进,甲提供全部的资金和设备。乙经过努力工作,对该技术作出了实质性改进,且改进效果显著,出乎甲的预料。双方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甲对所改进技术享有实施权,但未就申请专利事宜作出约定。基于以上事实,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因为甲乙未就申请专利事宜作出约定
B、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因为甲提供了全部的资金和设备
C、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和乙共有,因为甲提供了资金和设备,而乙作出了发明
D、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因为甲对所改进技术享有实施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考点]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
[详解] 根据《专利法》第8条,委托进行发明创造,如果有约定,遵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托人,本题中乙是完成发明创造的人,即为受托人,申请专利权属于乙,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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