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额度为180000元。
(2)领用材料,价款168000元,材料已出库。
(3)职工吴安出差,预借差旅费,现金1000元。
(4)通过财政直接支付甲项目的房屋租赁费330000元。
(5)通过财政直接支付购买监测仪,价款262000元。
(6)经批准用银行存款购入2年期国债178000元,支付佣金300元。
(7)按规定摊销无形资产3000元,计提固定资产折旧23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