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与转让营业的关系是( )
A.转让注册商标者必须同时转让营业
B.转让注册商标者不必同时转让营业
C.转让注册商标而不转让营业的,必须由商标局批准;营业与注册商标同时转让者,不必经商标局批准
D.转让营业的,必须转让注册商标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提示]本题考查的是商标连同转让与单独转让原则
商标转让是否必须连同企业营业一起转让,存在连同转让和单独转让两个原则。连同转让即商标权必须连同生产该商品的企业或企业营业、信誉一起转让,单独转让则相反,允许分开转让。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因此,我国《商标法》并未要求转让商标时一并转让营业。而实践中,商标和营业的转让可以相互独立,故只有B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