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持有A公司20%的股权。丙拟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丙拟提出的下列理由中,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有( )。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依《公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股东不得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