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某国公民比尔于2014年3月~12月份在华工作,在华工作期间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取得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24000元;12月取得回国探亲费20000元。
(2)5月比尔以10万元购买甲公司“打包债权”20万元,其中A欠甲公司10万元,B欠甲公司6万元,C欠甲公司4万元。2014年6月比尔从B债务人处追回债款5万元。追回债款过程中发生有关税费0.3万元。
(3)比尔于7月为境内某大厦设计一个规划图,协议规定按完工进度分3次付款,7月份分别支付10000元、15000元,8月份支付3500元,除个人所得税外不考虑其他税费。
(4)比尔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字画拍卖,取得收入500000元,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比尔收藏该字画发生的费用为100000元,拍卖时支付相关税费50000元。
(5)10月份比尔从中国境内任职单位低价购进一套住房,单位仅仅要求支付房屋成本25万元,该房屋的市场价格31万元。
(6)比尔将美国某知名作家的小说翻译成中文,当月由境内某出版社出版并署名,取得稿酬40000元,当即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捐赠给贫困山区2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2014年3月~12月份比尔工资薪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__________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的个人,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回国探亲费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则:
2014年3月~12月份比尔在中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4800)×25%-1005]×10=37950(元)。
2.计算比尔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购买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拍卖招标手续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题中,处置债权成本费用=个人购置“打包”债权实际支出×当次处置债权账面价值÷“打包”债权账而价值=100000×6÷20=30000(元)。则:
比尔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30000-3000)×20%=3400(元)。
3.计算比尔设计规划图取得的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劳务报酬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作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则:
比尔设计规划图取得的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0+15000+3500)×(1-20%)×30%-2000=4840(元)。
4.计算比尔拍卖字画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观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则:
比尔拍卖字画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0-100000-50000)×20%=70000(元)。
5.计算比尔低价购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职工因此少支付的价款,按工资薪金项目,适用年终一次性奖金方法计税。则:
比尔低价购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10000-250000)×20%-555=11445(元)。
6.计算比尔取得稿酬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题中,捐赠的扣除限额=40000×(1-20%)×30%=9600(元)。则:
比尔取得稿酬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000×(1-20%)-9600]×20%×(1-30%)=31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