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熊某与李某同为某乡农民,2004年12月6日,两人因宅基地的事发生争执,李某乘熊某不备向其腰间踢了一脚,熊某被送往医院,经诊断后认定肋骨骨折,后果并非特别严重,未构成犯罪,乡派出所对此事进行调查后对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李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认为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告知不予受理。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回答下列问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9条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受理后超过复议期限不作答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