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中,周某并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实施欺骗行为,也没有人被骗,周某不构成诈骗罪。C项排除。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本题中,周某虽然是国有A公司的总经理,但其并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A公司同类的营业。周某是直接解除了B公司与自己所在的A公司的合同,让B公司与弟弟注册的C公司进行交易,不符合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D项排除。
有争议的是A项和B项。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主体必须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客观方面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司、企业业务的便利;(2)必须实施了下列三种行为之一:一是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二是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三是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的商品,实施其中一种行为即可成立本罪,同时实施上述行为的也只成立一罪;(3)必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周某作为国有A公司的总经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公司的盈利业务,交由弟弟成立的C公司经营,使C公司获得300万元的利润,完全符合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构成要件。
那本题的关键问题就是,周某是不是构成贪污罪?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周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有没有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呢?这是本题争议的焦点。公共财物包括公共财产性利益。在本题中,可以认为周某将A公司确定可以获得的财产性利益、确定可以获得的预期利益,利用职务之便让与了自己的弟弟开设的C公司,相当于非法占有了公共财物,从这个角度说,周某构成贪污罪。
周某的一个行为既触犯了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又构成了贪污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贪污罪较重,故最终应以贪污罪论处。选A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