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杭州娃哈哈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将“娃哈哈”首先注册后,又在该商品上注册了“娃娃哈”、“哈哈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上述三个商标构成联合商标
B.第一个注册的“娃哈哈”属于正商标
C.该公司可以将这三个商标分别转让
D.这三个商标不得分开转让,必须全部一叵转让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联合商标的概念和使用要求
联合商标是指同一企业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近似商标。其中一个是正商标,与其他近似的商标一起构成具有防卫性质的联合商标。本题中,“娃哈哈”就是正商标,“娃娃哈”、“哈哈娃”属于联合商标,故A、B项正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2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因此,对于联合商标,必须一并转让,故D项正确,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