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我出口冰冻黄花鱼一批40公吨,每公吨400美元FOB上海。合同规定数量可以有10/%的增减,国外来证规定:总金额16000美元,数量约40公吨。我方装出42公吨,到银行议付时却遭到议付行的拒付。试分析银行拒付的原因。
【正确答案】
在以信用证支付方式成交时,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在金额不超过信用证规定时,对于重量可有10/%的增减幅度。而题中42公吨要求付的金额已经超过信用证规定的16000美元,所以银行拒付。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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