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找乙做毛衣,乙将毛衣缝纽扣的工作交丙完成,则( )。
乙与丙的合同无效
甲无权通知乙解除合同
乙与丙的合同效力待定
甲有权通知乙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254条规定:“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所以合同有效,甲无权通知乙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