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中型水闸工程,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2所示。合同约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基坑开挖工程量为3万m³,其综合单价为15元/m³,当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15%以上时,超过15%部分的综合单价调整为12元/m³:工期提前承包人可获得赶工费用,标准为10000元/天,工期延误则承包人需支付逾期违约金,标准为10000元/天。
1.总工期:30+45+50+20+20+20+25+5=215天
关键线路①→②→③→④→⑥→⑧→⑨→⑩→⑪
增加部分的工程工程量4-3=1万m³
综合单价为15元/m³的工程量的费用:3×15%×15=6.75万元
综合单价为12元/m³的工程量的费用:(1-3×15%)×12=6.6万元
增加部分的工程费用:6.6+6.75=13.35万元
2.事件一不利地质条件属于发包人责任,基坑开挖为关键工作,影响总工期6天。
事件二质量问题返工属于承包人责任,底槛导轨等埋件安装工作为关键工作,影响总工期5天。
事件三设计变更属于发包人责任,因为下游连接段有20天总时差,不影响总工期。
3.启闭机在现场还应进行(空运转试验)动载试验、静载试验。
4.实际总工期=36+45+50+25+20+15+20+4=215天。
承包人可获得的赶工费用:6×10000=6万元。(由于题目具有歧义性。另一种答案为承包人可获得的赶工费用为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