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美国申请人TOM和中国内地的申请人张某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经审查后被驳回。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考点] 外国申请人
[详解] 《专利法》第19条第1、2款:“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6.1.1委托:“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或者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与中国内地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单独申请或者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时,“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也就是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中国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时,“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当然也可以不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如果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内地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既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也可以不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如果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与中国内地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中国内地的申请人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则他们既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也可以不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选项C中TOM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而不是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选项C错误。选项A、B、D正确。
注意:修改后的《专利法》删除了关于具有办理涉外专利事务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