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蔡某和上海的李某签订了一份购买100台空调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的签订地为天津。蔡某在北京签字盖章,随后以快递方式将合同送至上海,李某在合同上完成签字盖章。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为50万元,李某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分3次将空调运送到蔡某指定地点杭州,蔡某每次在货到后3日内支付相应的款项,同时双方约定定金为15万元,违约金为6万元。李某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即委托顺通物流运输公司运输第一批空调。
多选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签订地为(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应当以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本题中合同约定签订地为天津,所以合同签订地为天津。
多选题 若李某在准备运输第2批货物之前,经调查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蔡某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不能按时付款。则李某可以( )。
【正确答案】 A、E
【答案解析】解析:(1)选项ABCE: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属于不安抗辩权;(2)选项D:对方在合理期间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而不能直接解除合同。
多选题 若蔡某最终违约要求解除合同,给李某造成11万元损失,则下列相关表述中,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A、B、C、E
【答案解析】解析:(1)选项A:定金的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具体数额由当事人协商决定;(2)选项B: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3)选项CDE: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