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规定法人享有下列哪些人身权?( )
名称权
名誉权
荣誉权
自由权
本题考查法人人身权的内容。《民法通则》第五章第四节规定了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其中第99条、101条、102条分别规定了法人享有的人身权的种类,即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三种类型。这是我国《民法通则》的独创,不确认和保障法人的人身权,法人的法律地位就得不到真正的保障,对法人的人身权作明确集中全面的规定,也是我国《民法通则》的独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