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与自然人乙之间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经一审甲区法院判决甲乙合同无效,双方不负给付义务,但经二审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乙应当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甲货款50万元,乙没有履行。甲申请强制执行,那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考点: 执行管辖与申请执行的期跟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07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由此,A项表述正确,而B项错误。
第219条:“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由此,C、D项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