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童某于1996年1月5日犯盗窃罪(数额较大),按1979年《刑法》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按1997年《刑法》法定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2001年1月4日,童某又犯抢劫罪,《刑法》规定的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童某所犯盗窃罪的追诉时效______
A、
应从1996年1月5日起计算,其追诉时效为5年
B、
应从1996年1月5日起计算,其追诉时效为10年
C、
应从2001年1月4日起计算,其追诉时效为5年
D、
应从2001年1月4日起计算,其追诉时效为10年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的计算,刑法没有规定,但从刑法规定的精神以及惯犯与连续犯的关系来看,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应从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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