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申请人的主动修改只要不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就是可以被接受的,因此“删除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将附图中的词语和注释补入说明书文字部分”“修改说明书中背景技术部分,使其与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所述技术特征相适应”三种修改方式均不会导致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因此是被允许的。选项A、B、D均符合题意。说明书摘要的内容不属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原始记载的内容,不能作为以后修改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根据,因此“将仅记载在原说明书摘要中的技术特征增加到权利要求中”的修改方式将导致扩大了原说明书和权力要求书记载的内容,是不允许的。选项C不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