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发生纠纷,甲公司向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认为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该案件不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应当由北城区人民法院管辖,准备提起管辖权异议。问乙公司应当在什么时候提出管辖权异议______
A.从乙公司知道东城区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之日起提出,但必须在终审判决作出前
B.在开始审理时提出,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辩论终结前提出
C.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D.只能在开始审理时提出
A
B
C
D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因此,乙公司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本题应选C选项。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