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五品以上妾,犯非十恶者,流罪以下,听以赎论。”
【疏】议曰:“五品以上之官,是为‘通贵’。妾之犯罪,不可配决。若犯非十恶,流罪以下,听用赎论;其赎条内不合赎者,亦不在赎限。若妾自有子孙及取余亲荫者,假非十恶,听依赎例。”
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唐朝关于赎刑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①对于五品以上官员的妾,如果所犯之罪不属于十恶大罪,且判处的刑罚为流刑以下的,适用赎刑;②对于不符合该条之外的涉及赎刑律条规定的适用条件的,即使属于该条适用赎刑范围的,也不能适用赎刑;③五品以上官员的妾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享有一部分适用赎刑的特权,即如果五品以上官员的妾有子孙的或者有其他亲属荫及己身的,也可以获得与适用赎刑者相等的法律特权。
问答题
请结合上述材料,说明“疏议”与律文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疏议”是对律文的解释,与律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唐律的本条“疏议”具体解释了五品以上官员属于因贵族官员犯罪的范畴而适用赎刑专条,又明确了赎刑的总体适用范围,这对于其他涉及适用赎刑的律文具有指导意义。该疏议条的目的在于阐明律意,以便于准确地适用律文。
问答题
如何评价唐律的上述规定?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①将犯有十恶大罪之人排除在赎刑适用范围之外,表明了唐律对封建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维护;②五品以上官员之妾在一定条件下享有赎刑部分特权的规定,体现了对封建家族等级秩序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