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17年6月30日,甲捡到一块石头。乙误以为是陨石,遂以10万元价格将石头买走。8月6日,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鉴定该石头不是陨石,乙遂要求甲退还10万元,甲拒绝。
问题:
(1)乙要求退还10万元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2)在甲拒绝乙要求的情况下,乙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1)乙要求退还10万元有法律依据。
理由: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或者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乙误将普通石头认成陨石,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10万元损失,属于重大误解,可以撤销合同,请求甲退还价款。
(2)乙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即自2017年8月6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理由:根据《民法典》第152条第1项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乙自2017年8月6日知道重大误解这一撤销事由,应于9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撤销权消灭。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