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单位于2015年11月正式签署一份写字楼转让合同,取得转让收入15000万元,公司按税法规定缴纳了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及附加共825万元(不含印花税)。已知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取得该写字楼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共计3000万元;投入房地产开发成本4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当地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单选题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万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3000+4000)×10%=700(万元)。
单选题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其他扣除项目”金额为( )万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可以扣除的“其他扣除项目”金额=(3000+4000)×20%=1400(万元)。
单选题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为( )万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30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700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825万元 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费用为1400万元 ⑥扣除项目金额合计=3000+4000+700+825+1400=9925(万元)。
单选题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该公司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15000-9925=5075(万元),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5075÷9925×100%=51.13%,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5075×40%-9925×5%=1533.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