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7.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不得兼任经理
B、
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C、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D、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职工代表不得低于1/3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选项B,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而不是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选项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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