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是强制性规范中要求的标准。下列设计使用年限分类中哪项有错?
1类: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临时性结构)
2类: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
3类: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普通房屋和构筑物)
4类: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
[解析] GB 50068-200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第1.0.5条规定,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表1.0.5(见表3-15)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