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投资公司以住宅小区需建设配套设施的名义,将公司旗下的住宅小区房屋作抵押,从银行贷款1亿元,年息5%,然后将该款转借乙公司使用,乙公司除负担银行5%的利息外,还须付给甲公司3%的使用费。甲公司的行为是:
  • A.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 B.高利转贷罪
  • C.挪用资金罪
  • D.挪用公款罪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刑法》第175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