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8.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共同犯罪刑事责任的认定,采取“一人既遂全体既遂”原则,即所谓的“部分行为、全部责任”。本案中,虽然不能查明该重伤结果系由谁的行为引起,但只要是由甲或乙中的一个人所引起,另一个人都自然需要对重伤承担刑事责任。换言之,甲、乙二人在故意伤害罪范围内成立共犯,二人均需对丙的重伤结果负责。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