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钦定宪法大纲》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钦定宪法大纲》是清朝政府于1908年8月27日颁布的宪法文件,由“宪政编查馆”编订、制定、公布。“宪法大纲”是清朝政府“预备立宪”活动的一个重要步骤,《钦定宪法大纲》也就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宪法”字样的宪法文件,用资产阶级宪法形式为君主专制制度披上了合法外衣。
   《钦定宪法大纲》共23条,分正文“君上大权”与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君上大权”共14条。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了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第三条至第十四条,则具体罗列了皇帝在立法、行政、司法、军事、宣布战争与媾和、宣布戒严,召集、开闭、停战及解散议会等方面的绝对权力,并在许多条文之后加上“议院不得干涉”、“皆非议院所得干预”等词语,以保证君主的地对权威。实际上,这些规定仅仅是将封建皇帝已经具有的独裁权力加以文字化而已。在该《大纲》的附录部分,仿照西方宪法的条款,也罗列了一些臣民的权利、义务,共九条,重心是纳税、当兵及遵守法律等义务。至于权利和自由,非常简单,只规定:在法律范围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等事,准其自由,臣民非依法规定,不受逮捕监禁处罚;以及进行诉讼,专受司法机关审判等项。
   《钦定宪法大纲》无论在结构形式上还是在条文内容上,都充分体现了“大权统于朝廷”的精神。清朝政府在其政权日益没落之际,仍企图用政治欺骗的方式,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披上“宪法”的外衣,以宪法的形式确认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与地位。《钦定宪法大纲》的制定与颁布,再次明白的表露出清朝统治集团的愚昧、顽固,遭到社会各界的强烈批判和反对,清朝政府陷入更深的危机之中。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