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什么是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有哪些限制条件?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保险赔偿的目的是弥补被保险人由于保险标的遭受损失而失去的经济利益,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坚持损失补偿原则,就要求保险人在履行赔偿责任时,必须把握三个限度,以保证被保险人既能恢复失去的经济利益,又不会由于保险赔款而额外受益。
   (1)以实际损失为限。当投保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按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其支付的保险赔款,不得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是根据损失当时财产的实际价值来确定的,而财产的价值与市价有关,所以实际损失的确定通常要根据损失当时财产的市价(定值保险和重置价值保险例外)来确定。
   (2)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所以保险赔款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只能低于或等于保险金额。这是因为,保险金额是以保险人已收取的保费为条件确定的保险最高限额,超过此限额,将使保险人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即使发生通货膨胀,仍以保险金额为限,其目的在于维护保险人的正当权益,使损失赔偿同样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约束。
   (3)以保险利益为限。保险利益是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保险赔款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对遭受损失的财产所具有的保险利益。如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受损时,被保险人的财产权益若不再拥有,则被保险人对该财产的损失不具有索赔权。债权人对抵押的财产投保,当债务人全部偿还债务后,债权人对该财产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即使发生标的损失,债权人也不再对此具有索赔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