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10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购进A种烟丝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供货方代垫运费1000元. 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及运费已付,取得的运费发票注明运费600元、建设基金200元、保管费100元、装卸费100元;A种烟丝本月有一半被生产甲、乙两种卷烟所耗用。
   (2)购进B种烟丝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000元,款项已付,材料尚未入库。
   (3)购进机器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0000元、增值税51000元,款已支付,支付安装费30000元,设备已投入使用。
   (4)接受某公司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5)上月购入的A种烟丝因火灾损失30000元,等待处理。
   (6)销售甲类卷烟8箱,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000元。
   (7)以自产乙类卷烟2箱10000元(成本价)赠送友好单位。
   (8)从农民手中收购一批烟叶,开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金额200000元。
   (9)将收购的烟叶100000元(收购价)发往丙企业,委托丙企业加工烟丝,支付加工费5000元,增值税850元;丙企业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取得丙企业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发票。
   (10)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直接出售,取得不含税收入180000元,增值税30600元。
   要求:
   (1)计算烟厂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2)计算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烟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已知成本利润率为10/%,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箱(50000支)150元,比例税率为56/%(甲种卷烟每标准条对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和36/%(乙种卷烟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
【正确答案】烟厂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1)本月销项税额为:
   200000×17/%+10000×(1+10/%)÷(1-30/%)×17/%+30600=67271.43(元)
   (注:自产乙种卷烟2箱赠送友好单位,按视同销售处理,缴消费税和增值税,从价征收的部分应按组价)
   2)本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如下。
   政策说明:
   ①农产品扣除率为13/%;
   ②自2003年3月1日,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
   ③接受投资的货物,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
   ④烟丝因火灾损失,原抵扣的进项税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⑤自2009年1月1日起,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本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00×17/%+(600+200)×7/%+40000×17/%+51000+17000-30000×17/%+200000×13/%+850
   =113606(元)
   3)本月应纳增值税=67271.43-113606=-46334.57(元)
   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应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额计算如下。
   丙企业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需要计算组价。
   组成计税价格=[100000×(1-13/%)+5000]÷(1-30/%)=131428.57(元)
   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31428.57×30/%=39428.57(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本月应缴纳消费税额计算如下。
   1)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200000×56/%+8×150+[10000×(1+10/%)+300]÷(1-36/%)×36/%+2×150
   =119856.25(元)
   2)生产领用烟丝可以抵扣的消费税=100000÷2×30/%=15000(元)
   3)本月应缴纳消费税=119856.25-15000=104856.25(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