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 )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与承包单位串通
与建设单位串通,造成损失
与施工单位串通,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
与建设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
转让监理业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