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区际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正确答案】区际法律冲突,是经济和社会发展、进步的结果。
   综合来看,区际法律冲突的原因和国际法律冲突的原因类同。
   (1) 一国内部存在多个具有不同法律制度的法域。这是区际法律冲突产生的前提和最重要、最根本的原因。只有在一国内部存在着具有不同法律制度的几个法域,才可能有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如果一国国内各地区的法律制度相同,就无区际法律冲突可言。
   (2) 各法域人民之间的交往导致大量区际民商事关系的发生。各法域间民商事交往是产生区际法律冲突的经济基础。如果各法域间人民老死不相往来,就不会产生民商事关系,更不会产生大量民商事关系。即使各法域的法律制度有天大的差异,也只各适用于本法域的民商事关系,而不涉及外法域,就根本不会发生区际法律冲突。
   (3) 各法域互相承认外法域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承认外法域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民事权利地位),是产生区际法律冲突的前提。如果一个法域的法律不承认外法域人在本法域内可以享有任何民商事法律地位,从而不允许外法域人享有任何民商事权利,外法域人就无法参加当地法域的民商事活动,各法域之间就不会发生跨法域的民商事关系,也就不会发生法律冲突。
   (4) 各法域互相承认外法域民商事法律在自己法域内的域外效力。承认外法域民商事法律的域外效力,也是产生区际法律冲突的前提之一和直接原因。区际法律冲突,就表现为内法域民商事法律的域内效力和外法域民商事法律的域外效力之间的冲突。如果一个法域不承认外法域民商事法律在本法域内的效力,就不可能产生区际法律冲突。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