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劳动关系的特征。
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相比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 另一方是用入单位。 (2)劳动关系必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 (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 (4)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 (5)劳动关系以劳动力的给付为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