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考点] 转移财产权的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①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②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③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本题中,出租人孙某分别与李某和王某签订了两份租赁合同,该两份租赁合同均有效。李某又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该合同经过了出租人同意,该转租合同也有效。由于王某已经合法占有房屋,因此,王某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AB选项错误。李某因租赁目的无法实现,故而有权以出租人构成根本违约为由,解除与孙某的租赁合同。并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C选项正确。由于陈某与孙某并不存在租赁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其无权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