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20%、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的是______。
A、
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B、
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
只要丙、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D、
只要乙、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故选项A、B错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的下列决议必须经过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丙、丁二人共持股75%,拥有2/3以上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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