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厂向乙厂购买了10吨水泥,由甲厂自己提货。装车时,乙厂工作人员误装为12吨,甲厂提货人也未察觉,甲厂汽车在途中翻入河中,水泥全部毁损,甲厂须向乙厂支付(    )吨水泥的价款?
   A.12    B.10    C.2    D.0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甲多取得了2吨水泥,构成不当得利。但是,多出的两吨水泥是由乙的失误造成的,甲没有察觉,故甲取得不当得利是基于善意。因此,甲返还不当得利应该按照现存的价值返还,2吨水泥已经灭失,因此甲不必返还。而10吨水泥,属于合同规定的内容,且乙已经交付。根据“风险随交付转移的原则”,由甲承担水泥灭失的风险,因此甲应向乙支付10吨水泥的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