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居民企业甲公司,系软件生产企业,202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工资、薪金总额为200万元,全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为30万元,全年拨缴的工会经费为2万元,全年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其中包括职工培训费支出10万元),相关支出均能够提供有效凭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1)选项A: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甲公司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200×2%=4(万元),实际发生额2万元,因此准予据实扣除。

(2)选项BD: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据实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甲公司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200×8%=16(万元),实际发生额20万元中职工培训费支出10万元准予据实全额扣除,剩余10万元由于未超过16万元扣除限额,因此甲公司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10+10=20(万元)。

(3)选项C: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甲公司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限额=200×14%=28(万元),实际发生额30万元,大于28万元,因此准予扣除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