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对甲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县公安局搜查了甲的住处,扣押了搜出的现金10万元,冻结了搜出的20万元银行存款。后来,县公安局以甲刊登虚假广告、骗取学生学费为由,决定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解除冻结。此后县公安局一直未对甲诈骗一事作出处理。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根据该条第二项以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的职权行为,原则上应认定为行政行为,例外地认定为刑事司法行为。刑事司法行为的依据必须是刑事诉讼法,且必须在刑事立案后采取。本题中,县公安局搜查、扣押、冻结行为应当认定为刑事司法行为,故B、C项错误。而没收决定则应当认定为行政行为。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四条,导致行政赔偿责任产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加害行为必须是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行为;②该加害行为必须违法;③该加害行为必须造成人身自由受剥夺、身体伤害死亡或者财产损害的结果。故A项情形符合此三要求,故其说法正确。解除冻结的原因是冻结目的达到,与该冻结决定是否违法无关,故D项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