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5 (房产税)
   某人在2009年2月到工商局注册登记了一家咨询公司,公司共有职工5人,为节省费用,该人以其自用住房(面积300平方米带跃层的顶楼住房,其中上层为100平方米准备用于公司办公,购价共计200万元)注册了办公地点。之后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登记后,税务人员给其发了一张下月要填的纳税申报表,其中房产税需缴16800元。他认为公司还没有收入,已经为注册资本垫了10万元,办理各种登记支付了5000多元的费用,下月又要缴那么多税。为此,他向懂税的朋友咨询,朋友为他指明“两条道”:
   (1)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100平方米,设每月租金1000元;
   (2)向税务局说明实际情况,争取按公司的实际使用面积缴纳房产税。
   分析要求:
   1.税务局计算的16800元房产税是否正确?(当地规定允许减除比例为30/%)
   2.朋友指出的第一条路在当年是否可行?如果不可行,第2年是否可行?当该方案执行时,年应纳房产税是多少?公司在房产税之外,还得到什么“实惠”?
   3.朋友指出的第二条路在当年是否可行?如果税务局同意,公司每年需缴多少房产税?
【正确答案】税务局计算的16800元房产税不正确。理由是:税法规定,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朋友指出的第一条路在当年可行。
   应纳房产税=1000×12/%×12=1440(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朋友指出的第二条路在当年可行。如果税务局同意,公司当年需缴的房产税为:
   应纳房产税=2000000÷3×(1-30/%)×1.2/%=5600(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