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王某故意伤害一案,下列哪些人不得作为其辩护人?(    )
   A.王某的在公安局任科长的哥哥
   B.王某的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朋友
   C.被害人李某的债务人方某,现为律师
   D.王某的叔叔,外籍华人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3条规定,只有该条中列出的人员才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据此,王某的哥哥虽属于不许担任辩护人的现职人员,但由于是王某的近亲属,因而可以担任辩护人,据此,A不选。王某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朋友不属于禁止担任辩护人的人员之列,也可以担任辩护人,据此,B亦不选。方某属于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之人,不能担任辩护人;王某的叔叔属于外国人且不是王某的近亲属,也不能担任辩护人;因此,C、D皆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