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被告人,赵某,男,45岁,2001年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卢某,男,42岁。
被告人赵某系某建筑工程公司(私营公司)招聘的民工,在公司中负责看护施工现场存放的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卢某为无业人员,与赵某同乡。卢某见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使用情况审核松懈,管理不严,即产生窃取贩卖牟利的念头,并与赵某商量,赵某同意提供帮助。2005年2月至3月期间,卢某利用赵某单独看管建筑材料的便利条件,于深夜将公司施工现场存放的价值5万元的建筑材料盗出,然后以低价卖给他人,得价款12000余元,二被告人各得赃款6000元。2005年3月21日,被告人卢某正在盗运公司钢筋时,被公司的一名项目经理发现,及时报案而案发。
[问题]
问答题
本案应当如何定罪?
【正确答案】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赵某与卢某合谋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被告人赵某看管建筑材料的便利,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两个被告人的作用相当,都是主犯。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对卢某量刑时,作为量刑基准的数额应当是多少?为什么?
【正确答案】在对卢某量刑时,作为量刑的基准数额应当是5万元。因为犯罪数额的认定应当是物品的价值而不应当是销赃的数额,同时由于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不能以分赃的数额作为量刑的基准数额。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本案应当如何对赵某量刑?
【正确答案】根据刑法的规定,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与后罪进行并罚。本案中赵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职务侵占罪,应当撤销缓刑,将交通肇事罪的3年有期徒刑和职务侵占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
【答案解析】
问答题
2005年7月甲翻墙进入到乙的房间内,从乙壁橱内发现毒品海洛因一包(约重90克),便将其拿走,然后卖给何某,获得10000元。甲从中尝到甜头后,便将滑石粉和面粉的混合物假冒毒品又卖给何某,获得3000元。何某得知自己受骗后将甲绑架至市区外的小屋,直至甲的妻子带来3000元后,才将甲释放。甲的妻子事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追查乙毒品的来源,乙供述称:其姐姐丙吸食毒品,他受丙委托向他人购买了毒品海洛因,放在房间的壁橱内。
[问题] 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1)甲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本案中,甲秘密窃取的是毒品,虽然不存在数额问题,但是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应当按照盗窃毒品的数量确定犯罪的情节,仍然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2)甲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的,构成贩卖毒品罪。本案中,甲明知从乙处窃取的是毒品而卖给何某,符合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
(3)甲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是诈骗罪。本案中,甲以滑石粉和面粉的混合物假冒毒品卖给何某,获得3000元,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4)由于甲构成盗窃罪、贩卖毒品罪和诈骗罪,应当对数个犯罪分别定罪量刑后,实行数罪并罚。
(5)何某不构成绑架罪而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构成绑架罪。本案中,何某只有要甲归还骗取的3000元的目的,而没有勒索财物的目的,所以不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但是何某没有法律依据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成立非法拘禁罪。
(6)乙不构成贩卖毒品罪而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贩卖毒品必须要以贩卖为目的。本案中,乙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其姐姐代买用于吸食的毒品的行为,不具有贩卖毒品的故意,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但是由于其没有法律依据持有大量的毒品,符合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