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用于进口原材料。同时,双方签订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为借款设立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丙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丁以一台大型挖掘机为该笔借款作质押并已交付。甲公司、乙银行、丙、丁未就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况进行约定。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设立的抵押是何种抵押?乙银行是否取得抵押权?
【正确答案】甲公司与乙银行设立的是动产浮动抵押,乙银行已取得抵押权。 《物权法》第181条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该条款规定的就是动产浮动抵押。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等设立抵押,是动产浮动抵押。 《物权法》第189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181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乙银行的动产浮动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乙银行已取得抵押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如甲公司将借款用于购买办公用房,乙银行享有何种权利?
【正确答案】如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将借款用于购买办公用房,乙银行可以提前收回借款、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合同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因此,如果甲公司改变借款用途的,乙银行可以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同时,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也属于违约行为,乙公司可以请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如甲公司未按期还款,乙银行如何行使担保权利?
【正确答案】银行应先就甲公司的抵押实现债权,不足部分,可以要求丙承担担保责任,也可以要求以丁的质押实现债权。 《物权法》第176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