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治理通货膨胀的对策。
治理通货膨胀的对策主要有:
(1) 紧缩性货币政策
①出售政府债券, 这是公开市场业务的一种方法, 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各种政府债券, 就可以缩减货币供应量, 这是最重要且经常被利用的一种抑制政策工具。
②提高贴现率和再贴现率, 以影响商业银行在其顾客支付时的利息率, 这就势必带来信贷紧缩和利率上升,从而控制信贷的膨胀。
③提高商业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 以减少商业银行放款, 从而减少货币供应。 但因改变法定存款准备金对银行系统可能有破坏性影响, 所以仅偶尔用之。
④直接提高利率、 紧缩信贷。 利率的提高会增加使用信贷资金的成本, 借贷将减少; 同时, 利率提高还可以吸收储蓄存款, 减轻通货膨胀压力。
(2) 紧缩性财政政策
采取紧缩性财政政策的手段主要有:
①削减政府预算, 限制公共事业投资, 减少财政赤字。
②降低政府转移支付水平, 减少社会福利费用, 除了失业救济、 养老金等福利费用外, 其他福利、 津贴等都将随经济的过热而压缩。
③增税。 增税是为了增加政府收入, 以弥补财政赤字, 减少因赤字带来的货币发行。 增税以后, 企业收入减少, 从而投资也减少, 政府赤字减少。 最终可以控制总需求的膨胀。
④发行公债, 以弥补政府支出与税收之间的差额, 减轻市场压力。
⑤开征特别消费税, 主要对经济膨胀时期部分商品开征。
(3) 收入政策
收入政策是政府为了降低一般物价水平上涨的幅度而采取的强制性的限制货币工资和价格的政策, 其理论基础主要是成本推进型通货膨胀理论, 主要有以下手段:
①确定工资—物价指导线, 以限制工资、 物价的上升。 这种指导线是由政府当局在一定年份内允许总货币收入增加的一个目标数值线, 即是, 根据估计的平均生产力的增长, 政府当局估算出货币收入的最大限度增长, 而每个部门的工资增长率应等于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增长趋势, 不允许超过, 只有这样, 才能维持整个经济中每单位产量的劳动成本的稳定, 因而预定的货币收入增长就会使物价总水平保持不变。 但制定“指导线” 原则上政府不能直接干预, 只能说服各部门企业执行, 因此效果并不理想。
②工资管制, 即强制推行的控制全社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总额和幅度的措施。 管制工资被认为能降低商品成本, 从而减轻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的压力。
③冻结工资, 即政府强制性规定职工工资在若干时期内不再增加而固定在一定点水平上的措施。 冻结工资是通货膨胀相当严重时的非常措施, 但也正是因为通货膨胀相当严重, 使人民收入、 生活水平持续下降, 冻结工资措施实行也就更为困难。
④以纳税为基础的收入政策。 其办法是通过一种对答应过多地增加工资的企业按工资增长超额比率课以特别税款。 据说实行这种税收惩罚办法, 可以使企业公司有所依靠, 拒绝工资超额提高, 并同工会达成工资协定, 从而降低工资增长率, 减缓通货膨胀幅度。
(4) 收入指数化政策
收入指数化就是工资、 利息、 各种债券收益以及其他收入随物价的变动而变动的措施。 收入指数化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持原有利益格局, 克服通货膨胀时期由于物价上涨或税收制度而造成的分配不公, 同时也是为了保持社会各阶层原有的实际生活水平、 收入水平的措施。 显然, 收入指数化政策本质上并不能对通货膨胀起多大的遏制作用。 收入指数化的主要措施有:
①工资指数化, 指工资按一定的指数伴随物价上涨而增加, 它包括全额工资指数化、 部分工资指数化以及极限工资指数化等多种可供选择的措施。
②工资与物价挂钩, 即把工资的增长与物价的变动联系起来, 主要包括明挂与暗挂两种方式。
③债券收益指数化。
(4) 物价管制
物价管制是政府当局拟订一套关于物价的行为准则, 价格决定者共同遵守, 以达到限制物价上涨的目的。 上述准则可能是强制性的, 亦可能是自愿性的。 强制性的准则是政府当局通过立法程序, 规定物价上升率不能超过一定限度, 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将物价冻结在某一既定水平上, 违犯者将要受到法律制裁。 自愿性的准则是指政府当局运用劝导方法使微观经济主体自愿地约束其加价要求。
(6) 增加供给
①减税, 即降低边际税率。 降低税率的供给效应, 不仅可以提高人们工作的积极性, 增加劳动供给, 而且可以提高储蓄和投资的积极性, 增加资本存量。 这样既可以降低失业率又可以增加产量, 从而降低直至消除由于供给小于需求所造成的通货膨胀。
②削减社会福利开支。
③稳定币值。
⑤精简规章制度, 给企业等微观经济主体松绑, 减少政府对企业活动的限制, 让企业在市场经济原则下更好地扩大商品生产和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