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我国主体功能区划分的基本类型和意义。
(1)我国主体功能区划分的基本类型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
① 优化开发区域。优化开发区域是指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 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要改变依靠大量占用土地、大量消耗资源和大量排放污染实现经济较快增长的模式,把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提升参与全球分工与竞争的层次,继续成为带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和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体区域。
② 重点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 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要充实基础设施,改善投资创业环境, 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经济规模,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承接优化开发区域的产业转移,承接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转移,逐步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重要载体。
③ 限制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是指资源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 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并关系到全国或较大区域范围生态安全的区 域。要坚持保持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 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 序转移,逐步成为全国或区域性的重要生态功能区。目前东北的兴安 岭、长白山林地、三江平原湿地等,西北的新疆阿尔泰、青海的三江 源等地,内蒙古的部分沙漠化防治区,西南等地的一些干热河谷、喀 斯特石漠化防治区,黄土高原水土流失防治区,大别山土壤侵蚀防治 区等,都属于限制开发区域。
④ 禁止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 域。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规划草案中明确,禁止开发区域共包括24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1处世界文化自然遗产、187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565个国家森林公园、138个 国家地质公园。
(2)我国主体功能区划分的主要意义
① 缓解我国区域性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的必然选择
我国总体上看是一个资源并不富集、而且空间分布非常不平衡的国 家,由于人口数量的快速增加,再加上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得 我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从土地资源看,耕地面 积逐渐减少。从水资源看,我国是全球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 一。从生态环境状况看,中国荒漠化和沙化状况严峻。正是基于这样一个严峻的现实,“十一五”规划提出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潜力划分四类主体功能区,赋予不同区域不同的分工定位,实施不同的发展战略、思路和模式,切实缓解日益尖锐的资源环境矛盾冲突,这是现阶段根据我国资源环境禀赋和承载能力做出的必然选择。
② 适度打破行政区划分割、加强国土空间管理的重大创新
我国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以行政辖区为基本单元的空间开发模式和结构;当时出于集中和调动资源的考虑,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日益加快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行政区经济带来的问题和弊端越来越突出,主要体现在地区间各自为战、重复建设,带来严重的恶性竞争和无序开发等。“十一五”时期开展主体功能区划工作,并配套实施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和绩效考核标准,这无疑将有利于逐步打破行政区划分割、改善政府空间开发管理的方式和机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于国土空间开发体制和机制方面的一项重大创新。
③ 统筹区域发展、落实科学发展现的客观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总量保持快速增长。但是,这种快速的经济增长很大程度上是以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低效益为代价的,是一种粗放式和掠夺式经济增长,很难长期维持下去。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区域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求坚持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更加注重不同地区间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不断缩小区域之间基本生活水平的差距。既要注重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规模,更要重视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式、外延型向集约式、内涵型转变。开展主体功能区划正是考虑不同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实行不同的发展速度、目标、模式和政策,切实缓解各地区的盲目攀比和发展冲动,从而促进统筹区域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实现。